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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我最近想要辦1張功能性的信用卡

    最好是優惠多 首刷禮又讚的~

    因為信用卡 出國 優惠的功課一定要做好

    所以我去PTT信用卡版找關於信用卡 出國 優惠的問題

    我發現鄉民手上都不只一張信用卡

    原來是每張信用卡都有他不同的用途與特色

    所以我整理了網友們幾乎都大推的三張信用卡:

    匯豐現金回饋御璽卡/花旗饗樂悠遊卡/花旗現金回饋悠遊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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立法院今天(6日)三讀通過公司法部分條文修正案,針對持有過半股份股東得自行召集臨時股東會的「大同條款」,新法增加須持股3個月的條件,避免干擾企業經營。不過,全國商業總會理事長賴正鎰認為,3個月門檻形同虛設,他並憂心這將造成陸資趁虛而入,取得台灣上市櫃公司經營權,呼籲重新修法,且不排除將串連7大工商團體向立法院黨團、行政院、總統陳情。

10多年未曾大修的公司法6日在立法院三讀通過修正案,眾所矚目的「大同條款」,也就是持有過半股份的股東得自行召威秀影城 信用卡購票優惠集臨時股東會部分,三讀條文加上但書,須持股3個月才得以召開,避免經營權大戰不時發生,影響企業經營。

市場認為,這將可避免持股少的公司派把持經營權,對於肯負責任的大股東或積極市場派也比較公平。華信投顧分析師李永年說:『(原音)很多大股東因為他們在掌握公司股權,都是在股東會前去收購委託書,事實上他們真正手中握有的股份很多都是個位數而已,頂多10%幾,各家銀行信用卡比較持股率這麼低的情況之下,他會對這家公司的營運會有產生責任感嗎?我覺得這應該是要打個問號,讓持股過半股東入主一個公司,其實這個應該是相當公平的一件事。』

不過商總理事長賴正鎰對修法結果感到訝異。他指出,雖有3個月持股條件,但形同虛設,只要等待期限到期,就可召開臨時股東會,企業若常常換老闆,會增加經營困難,上市櫃公司將永無寧日,且這項條文還可能讓陸資趁虛而入。他說:『(原音)陸資已經磨刀霍霍準備進入台灣,購買台灣上市公司股票,他們可以轉第三地,根本看不出資金從哪裡來的,這個會容易進入台灣,持有股份之外,同時會擁有經營權,這個好像不是「大同條款」,很可能是變成「大陸條款」。』

賴正鎰指出,未來幾天將觀察企業飛行 里 數界反應,不排除會聯合七大工商團體向立法院黨團、行政院、總統陳情,呼籲比照「勞基法」,二度修正「公司法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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